支護樁施工指用鋼筋混凝士、鋼、木材等制成柱狀樁體后,用沉樁機械打入或壓入地層內直至堅實土壤,或先成孔后再澆筑成混凝土柱狀樁體,借此加強樁承臺承載力的工藝。 1、處于軟土路基的橋臺支護樁及相鄰墩支護樁,在軟基沉降穩定律不準施工。 2、泥漿池的體積不宜小于樁體積。造漿池和沉淀池分開(即沉淀池和泥漿池單分設,沉淀池宜大于泥漿池),池深要求不小于1.5m,并注意不要對周圍的環境造成污染,對沉淀池要及時清理沉淀料,發揮沉淀池的作用。 3、支護樁成孔過程中應勤撈渣,勤記錄,以便準確判斷地質變化情況,處于軟基路段的支護樁應遵循“慢進尺、勤循環”的原則施工。 4、支護樁成孔每天應做好記錄并簽名,監理工程師對當天的成孔記錄情況進行簽字確認。記錄表中做地質描述應由承包人的技術負責人確認并填寫,進入微風化層以及此后的嵌巖范圍,承包人的技術負責人還需得到監理工程師的確認才可填寫。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時可請業主代表和設計代表起現場確認。 5、支護樁終孔的渣樣以及開始進入嵌巖范圍的微風化渣樣,承包人應注意保存并打上記號,渣樣保留至竣工驗收后,并經得業主同意后方可廢棄。 6、現場對巖層類別的確定主要依據設計所提供的地質資料、鉆渣取樣、鉆孔記錄。如果巖層的變化與設計資料相差懸殊而難以判別是否存在孤石、夾層、溶洞等特殊情況時,應通過地質補鉆來判定。
板在截面積相同的條件下,同其他截面板樁相比,U型板樁的慣性彎矩更大,例如同矩形鋼板樁相比,若截面積相同,U型板樁可以改善彎曲剪切性,因此受力能力相對較高。另外,普通板樁在泥漿高度空間上要求較高,因此局限性較大。這是由于,若施工現場周圍具有其他設施或高壓電線,那么普通板樁作業容易對周圍設施造成損壞,很難進行打樁。
板樁,防護樁的一種,一般用于基坑圍護、護岸過程、水土保持工程等。目前,常用的混凝土板樁主要有矩形板樁和U型板樁兩類。其中,矩形板樁預制工藝簡便,易堆放、運輸,但在工程應用中抗彎能力不足;U型板樁是由矩形板樁發展而來的異形樁,相比矩形樁不但具有更好的抗彎能力,還可節約土地利用面積,由于U型板樁的結構特殊性,現有的U型板樁制作模具結構較復雜,U型板樁的尺寸穩定性較差。